针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类别过细、等级过多、准入门槛高手续繁等问题,1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,在全国大幅压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并加强监管。会议明确,将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593项减至245项,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,其他等级资质一律下放至省级及以下部门审批。
在11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表示,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改革方案》)。《改革方案》实施后,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,为扩大消费和有效投资创造有利条件。
出台深化改革方案 大幅压减资质类别等级
《改革方案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:
一是精简资质类别,归并等级设置;
二是放宽准入限制,激发企业活力;
三是下放审批权限,方便企业办事;
四是优化审批服务,推行告知承诺制;
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保障工程质量安全;
六是完善招投标制度,发挥市场机制作用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强调,相比以往,此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有三大特点:改革力度更大,改革的协同性更好,企业的获得感更强。
资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“通行证”。企业资质等级高低,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,资质改革关乎行业发展全局。易军表示,下一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的协同联动,抓紧做好改革实施工作,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落细,切实降低企业准入门槛、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、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,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。